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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分情形汇总记忆

晓黎 言税
2024-08-27

最近大家比较热议的话题是房地产税,纷纷猜测会有哪些城市将成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一文中明确规定,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这让我想到了一位朋友,他在市内就一套房子,90平方左右,缴契税享受的都是优惠税率。问他怎么不改善一下住宿条件,他说没钱。

转头却在自家的宅基地上盖了三层小楼,装修怎么舒服怎么来。

院子里满种上四季花卉,还搭了高高的葡萄架。用木板和麻绳引了绿藤,吊出一个小巧可爱的秋千。

夏季晚风徐来,呼朋唤友,一边是烧烤袅袅白烟,一边是蔷薇芬芳阵阵。

朋友一手握着肉串,一手拎瓶啤酒,开怀大嚼,且毫不要脸的标榜自己:“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现在看来,我这朋友还挺有智慧的,至少在即将来临的房地税面前,他大约莫是不用担心将来缴税的事情了。




都说,不要为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发愁,不然你会白了头。

那咱们就看看已经板上钉钉的政策吧。

我们国家目前十八个税种,有十二个已经以某某法的形式站在了法律位次的最顶端。

剩下的六个还没登顶的可怜税娃,其中就有房产税。

房产税有2个适用税率,1个优惠税率。

第一类是适用税率,自用按房产余值的1.2%缴,租出按房产租金的12%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有人说,如果签了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当时也按合同的租金缴了,后来没有收到租金,能不能退回原来按照租金缴的房产税?

房产税中出现过无租使用和免租期的问题,根据相关文件,基本上都是按照没有租金就用原值来缴税的思路。

但如果并不是无租和免租,确实房子是租出去了,可是钱没收回来,基于这一点,可以从会计准则的收入角度去考虑,房子确实租出去了,对企业来说,符合收入准则条件应当确认为收入,包括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是需要缴纳的。

最后,钱没收回来,是属于坏账范畴,与收入确认是两条线。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欢迎大家从不同的思路给予指正。

第二类是优惠税率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的规定:“二、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三类是优惠政策,符合条件减按50%减征。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最后说一句,其实我挺愿意交房地产税的,但从实际情况出发,好象这个愿望是无法实现的。


来源:黎解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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